党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党总支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院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党总支部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院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党总支部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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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